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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20-06-29

学校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占地面积 3025亩,校舍面积134万平方米,图书394万册。
 
学校物理学列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有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体育人文社会学(重点培育)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3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含6个攀峰重点学科,14个优势重点学科和3个特色重点学科,共19个一级重点学科和4个二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A+学科;化学、数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 1%。学校有91个本科专业,51个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点),20个博士一级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
 
专业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始办于2005年,是全国第三批 MP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迄今已连续招生15年。本专业学位的建设、发展与日常教学管理隶属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曾获全国MPA优秀论文奖、全国MPA优秀教师和全国MPA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
 
华南师范大学MPA教育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行政、社会、科技和教育发展需要,紧密依托学校尤其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资源,设置“行政管理”、“教育管理”、“社会保障”三个研究方向;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现有多个MPA案例教室、案例讨论室、多媒体教室,MPA专业中文图书2万多册、英文图书近万册以及多种中英文报刊,并能为MPA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及计算机的便利条件。
 
办学模式
 
(一)双导师制+双课堂制
 
华南师范大学MPA办学特别强调采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以及校内课堂和校外课堂的双课堂制形式。
 
(二)进校不离岗授课模式
 
华南师范大学MPA基准学制是3年,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延长学习年限。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双课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培养方式实行双导师负责制,采用专业教师+资深公共管理专家的教学团体,注重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和现场专题研究相结合。教学方式注重小组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和项目训练,强调培养学员的分析能力、管理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办学特色
 
(一)精英式教学方式
 
学校严格把控MPA学生人数,专门实行小班教学,根据学生具体需求针对性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案。
 
(二)专职化导师队伍
 
明确MPA兼职导师资格,严格把控校外兼职导师的准入。10多年来我校已聘任MPA兼职导师20多名。他们丰富的MPA教学经验、渊博的学识、开阔的视野、严谨的教风、灵活的教法,获得了学生的一致好评。
 
(三)专业化教学管理
 
制定《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手册》、《华南师范大学MPA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等MPA管理条例。明确MPA教师的教学资格,严格把控MPA教师在学历、职称方面与MPA专业教学的相关性。
 
(四)规范化课程要求
 
课程教学要求“四到位”:教师上课前教学大纲到位;PPT课件到位;案例讨论材料到位;教材到位。
 
奖励制度
 
(一)“华南师范大学MPA奖学金”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立华南师范大学MPA奖学金,奖励学业优秀的MPA学生。具体奖励办法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制订、解释。
 
(二)“全国MPA优秀论文奖”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立“全国MPA优秀论文奖”,重奖获得全国MPA优秀论文的学生。具体奖励办法由MPA教育中心制订、解释。
 
学费
 
学费每年2.2万元,三年合计6.6万元。如遇调整,以学校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4.本专业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招生人数
 
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详见复试时的具体通知。
 
学历证书和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华南师范大学MPA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颁发由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33510966、13028809889(微同)
 
咨询人:小邹老师 
 
注:以上如有与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最新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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