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 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 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 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 人才,政府管理学院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18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 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 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 科目如下:
①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 英语二 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
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 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 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 课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
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登记表、身 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 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 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 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 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 绩择优录取。
六、学习年限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 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 准,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政府 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总额为7.8万。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 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3.9万元,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 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 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 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 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 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 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 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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