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涵盖政治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其中政治学学科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公共管理学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均为全国同类学科建设最早单位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单位之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7-2009年组织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院两个一级学科均进入前十名,其中公共管理学科排名第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能、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255人,全部为非全日制研究生。
不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培养方式和学制
培养方式: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基础学制:2年。
四、学习地点
2018年MPA 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MP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广东研究院进行;MPA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MPA4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MPA5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北京)进行。
五、报考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2017年10月)和网上确认(2017年11月)两个阶段。
报考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考点,外省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不能选择非定向);
报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125200公共管理。
“备用信息1”须注明:MPA1班、MPA2班、MPA3班、MPA4、MPA5班之一。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 www.gs.whu.edu.cn)。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初试及复试
(一) 初试时间、地点:2017 年12月23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复试
- 复试时间:2018年3月- 4月
具体安排见MPA中心网站
-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科目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体检和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
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MPA中心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
十、学费标准
MPA1班:2.75万元/人·年;MPA2班:3.6万元/人·年;MPA3班:3.4万元/人·年;MPA4班:3万元/人·年;MPA5班:3万元/人·年。学费按两年收取。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一、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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