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是一所有完整的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体系的大学,汕头大学致力于建设成具有现代大学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汕头大学是全国第五批MPA培养院校。2010年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1年开始招生办学。汕头大学法学院是MPA项目的依托单位。法学院现有公共管理系、法律系和高等教育研究所,还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
办学理念和特色
秉持汕头大学“有志、有识、有恒、有为”校训,注重精细化教学管理和可持续培养模式,融入整合思维训练;致力于开放式办学,强调专业化与职业化相结合,保持与各级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密切联系与沟通,鼓励学生从基层中来,从实践到理论,再回到实践中;积聚优秀师资力量和学术平台,强化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境内外优秀学者开设讲座。
招生与专业方向设置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学年拟招收学生75人,学生修完所有课程,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我校MPA设置了地方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方向,报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要求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方向。
专业代码:125200。
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针对MPA教育特点,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式,尤其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社会现实问题。
师资阵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全院现有教师60余名。教师多数具有海外教育背景和博士学位。我校还聘请来自政府、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定期为学生授课或开设讲座。
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截止于2022年8月31日。
学制、学费及奖学金
以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学制3年,学费每年2.5万元,共7.5万元人民币,可入学第一年内一次性交清或入学开始三年内每年交付2.5万元(每年缴费截至时间为9月30日)。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励金,凡毕业论文答辩获优秀等级者,奖励2000元。
上课形式及地点
学习期限2.5至5年(含休学),MPA培养采用学分制,课程学分不低于38分。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利用周末)方式。
上课地点:汕头大学(校内)。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证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主要课程
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电子政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英语)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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