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中西南地区唯一的省属重点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区域优势明显,在浙江尤其是中西南地区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2005年,浙江师范大学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第3批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单位;十三年来,学校的MPA教学与建设,秉承“实践取向,能力本位,立足浙江,服务基层”的培养理念,狠抓教学规范,注重教育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通过了全国公共管理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教学合格评估,2018年通过了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成绩良好。
学校现有5个培养方向,分别为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教育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文化传播管理。现有4个教学基地:分别为金华、台州、温州、丽水。目前已招收13届2520名学员,授予1598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
以在职学习、集中授课为主。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招生指标
法政学院拟招收155名。
四、学费
全程4.5万元/生,分两次交清,入学时缴纳60%,第二学年开学后缴纳40%。
五、报名方式
2019年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预报名: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网报:在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现场确认:前往各地市现场确认点确认信息并缴费,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3.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综合面试、笔试等复试相关事宜由我校MPA教育中心组织安排,具体通知请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招网和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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