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4月MPA上课通知:宪法与行政法(广州)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9-04-18

各位同学: 本周六日(4月13-14日),将进行《宪法与行政法》课程,请相互转告,按时上课! 上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5二楼 上课时间:4月13-14日,0...

 
各位同学:
 
本周六日(4月13-14日),将进行《宪法与行政法》课程,请相互转告,按时上课!
 
上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5二楼
 
上课时间:4月13-14日,09:00-12:00,14:00-17:00
 
课程简介:宪法与行政法是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必修课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公共管理都必须遵守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MPA培养的是公共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其必须具有高度的宪法意识,深厚的宪法理论、知识,懂得该如何才能依宪治国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行政法是行政管理和整个公共管理的基本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学生,学习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便今后工作既能熟练处理一般行政事务,又能处理复杂行政事务,这是其取得相应学位的必需要求
 
广州教务跟进老师:13527750978 黄老师、15099997889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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