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6-08-16

各学院: 为保证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安排好你们的研究生教学工作。 一、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研究...

各学院:
 
为保证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安排好你们的研究生教学工作。
 
 一、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以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6版)上公布的为准。
 
1、思想政治理论课、基础英语课、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等全校性公共课由研究生院负责落实任课教师、排课。
 
2、各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由开课学院负责落实任课教师、排课。
 
3、根据学校的教学时间调整精神,安排在上午、下午的课程以每2节课为一个时段排课,安排在晚上的课程以每3节课为一个时段排课。
 
二、所有研究生课程听课名单应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6版)上公布的为准,此名单将在开学初经学生增(或退)选课后,由任课教师在第5周后自行下载打印。对未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修课的学生不允许其参加考试,课程成绩不予认可、登记;对未办理退课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对因故要求缓考的学生,必须个人提出申请,经导师、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才能缓考。
 
三、研究生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1份,在1周内将成绩单及试卷交其所在学院。成绩单由学院汇总后交原件至研究生院,学院存成绩单复印件及试卷。
 
四、新开课的教师或开新课的教师,应按我校有关规定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合格后正式开课。否则,研究生院对其所开课程不予认可。
 
五、各任课教师应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6版)在开学后6周内在线填写教学日历。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增课、退课或减少上课学时。如因特殊情况需调课者,应提前3天到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办理调课手续;如需变更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后2周内写出书面报告,经本人所在系(室、所)、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新开课或开新课须报研究生院审批)。
 
六、需改选课程的研究生,另见开学初选课的通知。
 
七、选修外校或本校教务处开设的本科生课程的研究生应在入学后2周内持《研究生选修外单位课程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研究生可到开课单位办理选课手续,课程修完后由开课单位出具正式的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其所修课程成绩予以认可。
 
八、研究生从第3周(9月12日)开始上课。
 
九、新版培养方案、公共课课表和研究生个人课表等相关信息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2016版)查询。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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