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公共管理硕士(双证MPA)招生简章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从2008年开始,国内24所重点高校开设MPA学位教育以来,MPA教育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家培养高级公务员的主要途径。
MPA教育对我国新形势下实现社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
项目优势
1、211和985平台: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2、学术水平高:两院院士9人,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师学术水平最新排名百强内。
3、连续六年开班:2013年开东莞第一个班,至今规模发展成为广东大班。
4、学在广州/东莞/深圳: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在广州,复试在东莞,上课可选择在东莞/广州/深圳,就近原则。
学校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63个本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7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教育部2012年第三轮学科评估中,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分别排名第一、一、三、四位。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各类教职工95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66人,副教授203人;博士生导师161名,硕士生导师223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76%以上。教师队伍中,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4个,拥有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7人 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4人 ;先后有7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4人被列入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获首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6人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5人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人分别获孙越崎能源大奖,17人获孙越崎青年科技奖 ,6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15人获煤炭青年科技奖,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
学院简介
MPA专业隶属于文法学院,本院于2004年4月调整组建,主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和外语等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学院现有经济法学、行政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4个学术型硕士点,有翻译硕士(MTI)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硕士点,以及行政管理、英语、法学(涉外方向)3个本科专业。此外,还承担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的英语的教学任务。学院下设外语系、行政管理系和法学系,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专任教师55人。教师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讲师37人,助教8人,另有兼职教授7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全院有在校生608人(其中本科生395人,研究生213人)。教师均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4人。
专业方向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管理 、政府行政管理。
学制、学费及招生人数
1、学制:基本学制3年。
2、培养费用:总学费7万元(书本资料费2千元另计)。
3、招生人数:50-80。
招生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或有志于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有志于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社会有志青年。
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满3年或专科毕业满5年或研究生毕业满2年(从毕业时间计算到2019年8月31日)。即本科为2016年8月31日前毕业;专科为2014年8月31日前毕业。
考试、录取及毕业待遇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阶段
1.初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年底),考试科目:综合能力,英语二
二、复试与调剂阶段
1、复试与调剂时间:2019年3-4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初试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定,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2、复试科目(一般如下,每所院校有自己的规定):
1)时事政治(笔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国内外时政要闻及相关资料;
2)英语(口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学生的听说能力;
3)综合能力(面试),参考书目:无,重点考察管理能力与素质;
三、录取与入学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
四、毕业待遇:
凡是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由教育部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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