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发〔2022〕2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过考生个人申请、各学院(所)复试考核等环节,现将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见原文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考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反映。为便于核实和对举报者负责,要求反映情况时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具体事实要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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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22-04-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发〔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发〔2022〕2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过考生个人申请、各学院(所)复试考核等环节,现将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见原文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考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反映。为便于核实和对举报者负责,要求反映情况时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具体事实要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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