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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4-06-18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根据《...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暨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在学年限 
 
 
学制3年。“脱产”学习年限最低为2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无论“脱产”还是“非脱产”,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采取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教学按统一规范,综合运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等多元互动方式,并通过习题作业、小论文、社会调查、实习报告、考试等环节完成考核,重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指导方式采取“双导师制”,即由一名学术型专职教师和一名实践导师共同指导。 
 
 
学术型专职教师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担任核心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为学术型专职教师,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门核心课原则上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不能作为不同核心课的核心成员。在一个班负有核心课授课任务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安排该班方向必修课程的授课任务。 
 
 
学校聘请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综合业务素质高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兼职教师。 
 
 
四、课程与学分设置原则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12学分,非学位课22学分(社会实践和行业前沿讲座为必修环节,各2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根据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精神,本专业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结合暨南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要求,核心课即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5学分)和专业学位课(12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选修课(10学分)与社会实践(2学分)等构成非学位课程,其中选修课分为专业方向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学生修读不少于10学分。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考查及格,即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学生须参加不少于12次公共管理行业前沿讲座,并撰写学习报告,经MPA教育中心审查通过者视为完成该课程,计2学分。 
 
 
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五、实践环节 
 
 
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旨在提升学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并经MPA教育中心审查通过者视为完成该课程,计2学分。缺乏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原则上应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鼓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践导师参加社会实践指导工作。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总学分、社会实践环节等。具体参照《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七、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一般安排在学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进行。开题报告要全面阐述该选题的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介绍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解决路径。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八、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去解决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 
 
 
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含“导论”)不得少于2万字。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规定的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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