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专业方向
MPA专业学位设置有公共事务与人力资源管理、区域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交通战略与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同时可根据社会及用人单位需求另设研究方向(如公共财政、电子政务、城乡统筹、社会组织管理等)。
三、 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
MPA研究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学习年限为2至4年。“脱产”学习年限最低为2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个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 核心课 (不少于17学分)
2.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方向1:公共事务与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方向2:区域与城市管理
专业方向2:区域与城市管理
3、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
选修课是MPA研究生完善知识结构、拓宽视野、提升素质、陶冶情操的重要途径。MPA研究生可以在本学院以及学校开设的所有其它专业领域研究生选修课中进行选修。
4. 能力开发与社会实践(3学分)
六、培养方式
1、重视和加强MPA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培养。
2、MPA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及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3、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个案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4、在MPA核心课程中,利用我校电子政务实验室,积极鼓励并推行MPA实验教学。
5、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管理者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
6、培养过程采用导师组的形式,发挥集体指导的作用。
7、安排学生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社会实践,让学生有机会将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用于实际管理问题的解决之中。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论文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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