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专业方向及简介
1.政府行政管理。为政府职能部门培养和造就能系统掌握政府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从事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专门管理人才。
2.公共经济管理。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公共企业培养和造就能从事经济管理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的高层次专门管理人才。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部门培养和造就能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素质专门管理人才。
三、课程设置
备注: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修满的总学分数不少于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总分不少于38学分,核心课程学分不少于30学分,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专业实践环节总学分为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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