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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通知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9-03-21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上海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关于加强上海市硕士研...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上海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关于加强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会议精神,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成绩要求,参加管理类联考,达到国家A类资格线要求。即总分170分,英语42分,综合84分。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
 
(三)复试前,MPA教育中心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MPA中心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4、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5、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6、本校招收的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均为“定向考生”报考类型,须提交本人单位同意攻读证明;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由MPA中心组织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外语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听力50分、口语50分。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结合本学科理论对相关社会热点的看法;思辨及表达能力;协作性、纪律性(遵纪守法)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和礼仪等。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由MPA中心组织复试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50分。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复试时间:2019年3月22日全天
 
1、3月22日8:00-12:00,报到、资格审查。地点:长宁校区河东新教学楼201教室。
 
2、3月22日9:00-16:00,英语能力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地点,长宁校区河东新教学楼2楼、3楼各面试教室。
 
各位考生参加上述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报到当天张贴分组表和当天报到时领取的《复试通知单》。
 
三、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科、总分均达到复试分数要求,总分在学校划定的相关专业总分基础上加10分。 (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调剂及录取
 
1、接收校内外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生源调剂。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A区复试分数要求,未达到一志愿院校的复试要求,或本人明确放弃一志愿复试资格,自愿调剂至我校参加复试。
 
3、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3月20日当天上午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入围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将收到是否参加我校复试的短信确认信息,请调剂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点击“确认”。
 
4、录取的原则
 
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的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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