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涵盖政治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其中政治学学科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公共管理学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均为全国同类学科建设最早单位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单位之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7-2009年组织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院两个一级学科均进入前十名,其中公共管理学科排名第一,在最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入选A类学科。
培养目标
分数线类别:自主划线 性质:双一流 2011计划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能、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1.全部为非全日制研究生
2.不接收推免生
培养方式和学制
1.培养方式: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2.基础学制:2年
学习地点
MPA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
MP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 实践教学活动在深圳研究院进行
MPA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
报考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
1.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2.考试方式: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管理类联考
3.报考类别:定向就业(不能选择非定向)
4.报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
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温馨提示
珠三角地区报名咨询热线:
东莞及周边:13028809889 小邹老师 15118402050 尚老师 15118425212 燕老师 13688992759 向老师 13737285213 袁老师
佛山及周边:13118811242 小杨老师 13268680688 黄老师
广州报名:15099997889 杨老师 13527750978 黄老师
深圳报名:13128764510 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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