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线类别:A线 性质: 211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和鲜明特色的高校。
学校以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为平台,重点培养服务于工会工作、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劳动安全、公共管理等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校第一任校长由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的李立三同志兼任,建校近七十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并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深造机会。
2013年学校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被国家列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共设置四个专业领域:公共管理(劳动关系领域)、公共管理(工会工作领域)、公共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管理领域),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实现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培养特色
培养理念:培养具有允公允能的现代公共精神,面向基层、关注民生、扶助贫弱的公共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适应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的工作需要,具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过程实行“双导师制、研究式教学、校企专家联合授课、专项岗位实践”,依托“校-企-政-工”四位一体人才培养平台,实施“校-企-研-用”四段式人才培养模式。
二、招生优势
(一)学校地处北京核心区域,非定向研究生在校期间户口、档案可转入学校,毕业发放派遣证。
(二)学习方式灵活,学生可选择脱产学习或者非脱产学习。学生达到学历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授予公共管理硕(MPA)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
(四)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宿舍。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且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除中央党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上报考条件。
四、招生计划
1.学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PA双证),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培养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事项: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报公告、学校招生简章。
报考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校代码:12453。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专业代码125200。
考试方式:联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所有考生均应按照报考点所在地研招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进行校验报名信息、完成摄像采集等现场确认手续,并在该考点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六、考试相关信息
1.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于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
3.考试大纲: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
七、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一)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二)体检时间:复试期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八、录取与调剂
(一)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研究生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定三方协议书。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体检复查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四)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制、培养及学历学位
学制2.5年,最长修业年限4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教学方式
学生可选择脱产学习与非脱产学习,根据当年学生具体情况,非脱产学习选择周末班或集中班等形式安排学习和研究。其中如选择集中班授课,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四周左右时间在校学习,两周时间到实习单位实践。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学期按学校要求返校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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