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以“崇尚学术、引领社会、面向世界”理念为指导,坚持“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创新管理、确保质量”的工作思路,严把招生工作的质量关。
保持规模稳定,突出办学特色。坚持质量为先,保持招生规模稳定。2006年博士生招生约840人,2016年招收约890人,十年间规模仅增加50名左右。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把招生资源向优势学科、国家政策引导的专业重点倾斜,支持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学科专业发展,适度扩大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专业学位的招生规模,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相关专业的人才选拔工作,努力在学科专业优势、社会实际需求和国家发展战略之间寻找到最佳结合点。
强调学术导向,探索招生新模式。根据相关政策,探索创建和推动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的招生模式。本着“科学、严密、谨慎”的原则,研究制定详细的招生规则、审核标准和具体工作程序,切实遵循学术导向,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品德、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充分尊重博士生导师和学院对考生的学术评价和录取意见,支持学院按专业设置学术团队或导师组进行招生,实现管理重心下移。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开展此项改革的学院从2013年的3个扩展到目前的9个。
扎紧制度笼子,明确权责分工。加强制度建设,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制定《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章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校招生领导小组”四级管理架构,详细梳理各层级具体职责职权、工作程序,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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