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于2014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设立。2015年正式开始招生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一个具有公共管理背景的专业学位,它的设立是为了培养适应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宪法、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熟悉相关学科国内外先进的知识,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具备从事各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及管理创新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掌握基本的网络信息技术。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专业方向及录取人数
1.行政管理
2.城市监察与执法管理
3.大众体育管理
录取人数:50人
四、培养方式及学费
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每周的双休日。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
学费:6万元(暂定,最终收费标准以上海市物价局备案为准)
五、报名方式
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方法。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考试科目:(1)英语(满分100分);(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初试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1日。
2.复试
在国家公布的本专业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由学校组织。
复试科目:(1)政治理论(包括时事政治);(2)综合能力测评;(3)英语测试。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为口试,其他为笔试。
复试预估时间及地点:学校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七、学历和学位
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东华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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