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由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承办的2017年全国MPA核心课程“非营利组织管理”教学与案例研讨会圆满结束,100余位来自中国各高校《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授课教师参与了此次研讨交流。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为会议的成功举办提供学术和智力支持。
2017年全国MPA核心课程“非营利组织管理”教学与案例研讨会大合影
此次研讨会为期2天,全国MP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代表全国MPA教指委致辞,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受邀担任此次研讨会的首席专家,会议另特别邀请国际救助儿童会中国首席代表王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主任慕玲,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邓国胜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政法学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培峰教授,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韩俊魁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剑银副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社会建设研究》执行主编张潮等专家,围绕《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对话式教学示范、案例开发与写作、案例教学的方法与慕课、非营利组织的法律与政策、案例的调研与教学应用及论文发表等主题进行报告。
12月9日上午研讨会正式开幕,薛澜院长在开幕式上致辞,指出MPA项目设立以来,全国MPA教指委非常重视教学质量与教学方法,尤其是案例教学的推进,此次研讨会很好地将非营利组织管理与案例教学进行结合,希望对于形成非营利组织研究的学术共同体,促进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随后,王名教授与王超博士共同示范 “《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对话式教学”,主要围绕什么是对话式教学、为什么需要对话式教学以及如何开展对话式教学展开,并针对性地就《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相关章节进行对话式教学示范与应用指导。两位专家认为对话式教学可以很好地解决教与学、理论与实践、案例与分析之间的张力,为教师与学生创造了共同挑战未知的知识、未熟的自己和共创的未来的机会。
9日下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主任慕玲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教授分别分享其案例教学的经验。慕玲主任分享了“清华大学案例教学的经验:案例的开发与写作”,慕玲主任结合十几年在清华从事案例教学开发的经验,从案例开发、写作及教学三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为与会老师们讲解了教学案例的规范要求,写作标准、案例的选题、案例的调研、案例的写作质量、案例教学的意义以及如何开展案例教学等。她指出,案例教学的意义不仅是针对课程,更重要的是,案例教学突破了传统的从“干中学”的模式,转变成在教师的理论指导下间接双向互动的经验学习,可以帮助学习者加速学习过程,也是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邓国胜教授分享了慕课教学的经验,并重点讲解了“《非营利组织管理》案例教学的方法”。邓国胜教授引用了哈佛大学案例教学的目标体系,指出案例教学可以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决策的勇气和信心以及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潜能,并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案例教学的具体方法,包括如何选择好的案例、如何抛出好的问题、如何在学生讨论基础上提升、归纳和总结提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以及多元案例教学方法的选择等。
12月10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政法学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培峰教授,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分别就非营利组织的法规、政策和管理体制进行讲授。刘培峰教授就“非营利组织的法律与政策”与王名教授展开对话。从宪法、民法、社会法到行政法规全面梳理了非营利组织的整体法律框架,并就事业单位改革、非营利组织合法性等与学员进行了交流。
刘忠祥书记就 “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有关政策的思考”进行讲授,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并从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和分级管理三个方面梳理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相关的政策。重点介绍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民法总则、慈善法、宗教事务条例、志愿服务条例、行政法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社会组织走出去等相关管理体制和政策。
下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韩俊魁副教授对案例、案例研究等进行了概念梳理,从案例的选择、调研、研究与撰写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享,并就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方面同与会老师进行了交流。
闭幕式上,王名教授做了会议总结,指出“非营利组织管理”学术共同体的建立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可以通过定期举办“非营利组织管理”师资研讨会的形式,结合世界公益慈善论坛,共同提高非营利组织管理和社会治理相关研究的学术水平。最后,王名教授为与会教师颁发了结业证书,研讨会在一片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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