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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1MPA考研复试公告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21-04-14

一、复试方式 1.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山东大学MPA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原复试方案中所列的复试项目,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一、复试方式

1.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山东大学MPA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原复试方案中所列的复试项目,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在保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全部通过网络面试方式进行。

2. 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见复试群通知。

二、复试时间

4月3日和4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复试群通知。

三、复试费

复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复试缴费请参照《研究生复试缴费指南》(附件1)。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即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或原件扫描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准考证。

3)考生本人签字的《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2)。

4)《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5)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个人简述封皮上需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和姓名,落款需本人手写签名。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7)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加分项目身份、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10)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头像面及准考证的清晰上半身照片。

11)含考生报名相关身份信息的缴费成功页面截图。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后,于3月28日24点前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sdumpazs@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资格审查”,如“104221510100000+张三+资格审查”。压缩包内材料应以材料清单的序号排列并命名:如“1-张三-身份证”,“2-张三-准考证”。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复试内容

1. 笔试

笔试使用远程网络方式,采取随机抽取试题,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抽取笔试试题后进行现场口头作答,考官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山东大学2021年硕士生复试考核内容》(点击此处查看)。

2. 面试

考生完成笔试内容的作答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使用远程网络方式,采取随机抽取试题,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抽取面试试题后进行现场口头作答,考官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评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3.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

4. 考生复试时,须遵守《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4)。

5.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 拟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 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根据规定,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群

为方便远程网络视频复试,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特组建MPA复试QQ群,请复试考生入群,群号为670919306。该群仅限此次参加MPA复试的考生加入,入群请提供“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姓名”进行信息验证。进群后,所有考生应将“群昵称”修改成“准考证号后6位+姓名”。待所有考生入群后,MPA教育中心将正式启用QQ群发布消息,请考生时刻关注群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mpa.sdu.edu.cn/info/1042/22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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