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中午12:00开通查询。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本人成绩。其他查询方式和查询时间,请考生查看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考生在查询本人成绩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1日12:00至23日17:00,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成绩查询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并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单位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缴费成功的统考科目由市高招办进行复核,缴费成功的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进行复核。市高招办和各招生单位将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生单位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将于2月28日开始陆续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复核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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