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3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0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9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年9月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试办单位之一。
●培养目标
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及考试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国家公务员,权力机关、党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入学考试以全国培养院校联合考试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录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含语文40%、数学30%、逻辑30%)。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在联考成绩公布后,由我校单独组织,与复试同时进行;其余4门科目均参加全国联考。
●学习方式及年限
主要采取半脱产和在职攻读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根据需要,课程学习既可以安排在周末和晚上进行,也可以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
●培养方式
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学位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项目策划、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MPA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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