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MPA项目介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宁波大学从200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是培养具有宽广知识面、国际化视野、卓越领导力、务实创新的公共管理英才的专门机构。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项目特色
法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国家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浙江省重点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宁波市品牌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是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法学团队是浙江省高校教育团队。
学院拥有浙江省唯一的法学一流学科(A类),民商法学、公共管理是浙江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是宁波市重点学科。还拥有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并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建设“宁波市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与其他学院合作建设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海洋经济与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项目优势
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由原宁波大学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原宁波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社会科学系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宁波师范学院政史系。
学院建立之初,共设4个教学单位即法学系、公共管理系、政治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2010年,经第四轮岗位聘任后,按学科重新调整,设立法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团队和行政管理方向团队,并设立法学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系和公共管理系三个教学单位。2011年5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团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系)与法学院分立,独立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该学科所属教师全部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
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国际通行的职业型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国内译为专业学位。它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或其它公共机构(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不同,它更强调特定部门或职业的实际需要而非理论研究;与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同,它主要面向各类公共部门而非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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