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政法学院MPA项目介绍
宁夏大学公共管理(MPA)教育由政法学院负责,公共管理学科已经建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综合管理学、伦理学、社会学、民族学、法学等多学科领域优势师资,打造出公共管理“双师型”教学团队。
宁夏大学开展MPA学位教育,旨在体现民族和区域特色,培养德才兼备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从而不断提高宁夏地方治理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促进宁夏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项目特色
1.MPA采用半脱产培养方式,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晚上,也可以是集中安排的一段时间。实行学分制。
2.MPA教学包括理论讲授、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移动课堂、课外阅读、拓展训练和导师指导下的行政认知等方式。MPA教学组成学习小组,采用案例讨论、文献阅读、交流陈述和实景模拟等方式,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拓展思维、团队协同、自我学习等能力的提升。
3.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主要在实践基地完成。在MPA学生结合工作实践进行学习和考察实习的基础上,不定期地举办学生与公共管理部门之间的联谊活动,并邀请国内外政府部门高级公务人员、企业界精英和学术界的资深学者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以提升MPA学生的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
4.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通过师生互选为每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各1名,以校内导师为主,实践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践环节的指导,同时参与专题讲座、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实现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重点突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项目优势
综合实力强 适应民族地区工作需要 学习便利和成本低
3.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主要在实践基地完成。在MPA学生结合工作实践进行学习和考察实习的基础上,不定期地举办学生与公共管理部门之间的联谊活动,并邀请国内外政府部门高级公务人员、企业界精英和学术界的资深学者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以提升MPA学生的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
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为西部地区政府和社会组织培养德才兼备、掌握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技术等方面的理论与知识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具备公共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公共政策分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4.具有熟练运用至少一种外语的能力;
5.具有公共精神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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