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复试一般情况下会以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多包括思想政治、专业基础、英语口语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以下是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科目,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笔试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课
命题的原则为考核考生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概念以及应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当前公共管理领域内的难点、热点问题等。
二、面试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外语听力、口头表达和运用能力,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测试办法:由精通外语的主考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准备多套面试题目,制定答题评分标准。考生以抽签方式随机抽取题目并做回答,主考教师再随机提问补充考查。
2、专业课口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测试内容:本专业的基本理论以及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口试一起进行。原则上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的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
学校简介:2005年2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成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第3批培养单位(国务院学位办[2005]3号)。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05年3月,由李鲁教授兼任主任,李伟健教授担任常务副主任,3名专职工作人员。2006年3月,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更名为专业学位中心,李伟健教授任主任。2010年4月,学校机构调整原专业学位中心撤销,法政学院成立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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