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MPA复试材料
1.满足一志愿学院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复试通知书(无须盖章);满足调剂学院要求的考生则须提交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仅供参加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管理类联考及法硕联考的考生使用)。学院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5.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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