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MPA

浙江工业大学2018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8-01-20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2018年计划招收MPA研究生54人,学制2.5年,学费4.5万元,希望考生早做准备。 一、培养目...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2018年计划招收MPA研究生54人,学制2.5年,学费4.5万元,希望考生早做准备。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共拟招收MPA研究生54名。学制2.5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4.5万元;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8000元/生,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分别获得8000—12000元/生。
 
4、新生奖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
 
5、单项奖学金: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奖励1000元。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各项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审发放。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置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了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四)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十三、联系方式
 
0769-33377791、13537285213 微信同号 袁老师 QQ:811149947;15118402050 微信同号 尚老师 QQ:593698442;15118425212 杨老师 微信同号 QQ:536271228;
 
020-28142399、15802027699 微信同号 杨老师 QQ:921733120;13527750978 微信同号 黄老师 QQ:536271226
 
13128764510 微信同号 彭老师 QQ:536271227 
 
调剂表格指定发送邮箱:811149947@qq.com
 
十四、MPA教育网提供服务
 
1.报考服务:网报、信息校对、现场确认通知、准考证下载、考试组织、成绩查询与通知、复试通知等;
 
2.备考服务:考前辅导、教材代购、内部资料提供、真题代买、复试辅导、网课精选(内部价)等;
 
3.调剂服务:免费提供调剂信息、A线VIP保录、B线VIP保录、调剂信息提前报送等;
 
4.初试保录:异地高校或指定高校MPA长三角、珠三角教学点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教学教务、论文、毕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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