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矿大(北京)硕士入学考试考点注意事项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6-12-14

各位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1.本次考试全部使用国家标准化考场,你的一言一行将通过电子监考系统实时监控并录像,如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将作为相应处理...

各位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1.本次考试全部使用国家标准化考场,你的一言一行将通过电子监考系统实时监控并录像,如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将作为相应处理依据并计入诚信档案。

2.考生只需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场提供考试文具,考场内钟表为国家标准时间。本次考试引进公安部指定的二代身份证鉴别仪,对全部证件进行验证。

3.手机等通讯工具、自备文具、手表等不得带入考场,若带入考场应一并上交监考老师保存,手机不上交无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

4.考生应在试卷袋(自命题)、试卷、答题卡、自命题答卷、草稿纸等材料上按要求填涂清楚相关信息,注意所填考生编号要与桌号条、准考证上面的考生编号(准考证号)一致。

5.专业课考试中,准考证上如有注明需要计算器,可以带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6.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结束时,考生需要监考老师同意后才准许离开考场。

7、特别提示:《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及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责任;3.同行投稿请发送至921733120@qq.com邮箱,文章可能会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2017年硕士学历审核未通过名单

    2017年硕士学历审核未通过名单

    2016-11-25

  • 关于我校研究生教学时间调整的通知

    关于我校研究生教学时间调整的通知

    2016-07-05

  •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双证MPA)接收预调剂申请的通知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双证MPA)接收预调剂申请的通知

    2019-03-11

  • 浙江师范大学2018MPA导师分配名单

    浙江师范大学2018MPA导师分配名单

    2019-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