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MPA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MPA招生简章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8-01-19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9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2015年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3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45个。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1800名左右,专业学位1000名左右,学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要求2014年11月14日前达到)的人员: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的学术型各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等两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单独考试。
 
2015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单独考试的招生计划为10人。
 
(四)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下同),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四个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2015年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申请专业为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10个专业领域,具体是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等10个专业领域。
 
我校推免生接收的具体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njnu.edu.cn,下同)的相关通知。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以及下表中5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08南京师范大学)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并到我校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联系方式
 
0769-33377791、13537285213 微信同号 袁老师 QQ:811149947;15118402050 微信同号 尚老师 QQ:593698442;15118425212 杨老师 微信同号 QQ:536271228;
 
020-28142399、15802027699 微信同号 杨老师 QQ:921733120;13527750978 微信同号 黄老师 QQ:536271226
 
13128764510 微信同号 彭老师 QQ:536271227 
 
调剂表格指定发送邮箱:811149947@qq.com
 
六、MPA教育网提供服务
 
1.报考服务:网报、信息校对、现场确认通知、准考证下载、考试组织、成绩查询与通知、复试通知等;
 
2.备考服务:考前辅导、教材代购、内部资料提供、真题代买、复试辅导、网课精选(内部价)等;
 
3.调剂服务:免费提供调剂信息、A线VIP保录、B线VIP保录、调剂信息提前报送等;
 
4.初试保录:异地高校或指定高校MPA长三角、珠三角教学点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教学教务、论文、毕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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