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发端于安徽小岗的“大包干”宛如一声春雷,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唤醒了沉睡的大地。40年后,乡村振兴战略正式提出,标志着中国农村改革进入新阶段。在新时代农村改革中,必须高扬小岗精神,尊重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作用,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产业兴旺,离不开农村产业经济的有力支撑。只有实现了乡村产业振兴,农业才能为经济发展做出更高水平的产品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强”才会落到实处,有效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差异化的农产品需求,实现更高水平的国家粮食安全。只有实现了乡村产业振兴,才能让农村具备较为健全的造血功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内源性动力,“农村美”才能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只有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才能进一步激励农民,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利益,实现“农民富”这一目标。
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时代机遇
首先,党中央对于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工农互促,城乡互补,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差别和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而为乡村产业振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政策框架。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等相关改革,让广大干部群众吃了长效“定心丸”,大大消除了制约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环境不确定因素。
其次,农村改革已取得若干重要成果。农村改革以来,小岗精神已成为安徽人民的宝贵财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近年来安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8年3月,全省拥有家庭农场7.7万个,位居全国第一。安徽还率先出台培育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这些均表明安徽实现乡村振兴已具有一定的制度基础。
第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等相关措施,促进了高质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这些不仅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物质保障,有利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也必将有利于农村产业振兴和产业兴旺。
第四,互联网技术为产业振兴插上了“翅膀”。京东、阿里巴巴、苏宁近年来大力布局农村市场,全国各地农村电商创业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广大农民群众的创业热情被进一步激发出来。农产品、农村特色旅游项目在城乡之间的壁垒完全打破,农村智慧经济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当然,乡村产业振兴也面临一些现实挑战。具体表现为:一是新型城镇化带来人口大量流出。2017年,安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53.5%。农民工总量1918.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415.4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30.67%和22.63%。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人口绝对数量在逐渐减少,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重不断下降。二是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2017年,安徽60周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为18.16%,65周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为12.38%。 “谁来种地”成为重大现实难题。三是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较快。长期以来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以及近年来农资、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农民增收、粮食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四是农业生产风险性因素凸现。灾害性天气频发、市场价格波动等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农业规模经营在提高集约化程度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因素的集中。
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多维路径
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必须牢牢抓住时代机遇,妥善应对好各种现实挑战。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弘扬小岗精神,科学选择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深化改革,抓实工作。
进一步理顺城乡人才流动机制,不断强化乡村产业振兴的人才基础。过去由于缺少相应政策支持,留守在农村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就当前而言,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正在蓬勃推进的产业融合发展、国家出台的支持和鼓励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等,均有助于高素质人力资本回流农村,也必将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要及时出台促进城乡居民有序相互流动的制度安排,鼓励高素质人力资本通过下派、挂职、兼职等多种形式前往农村发挥作用,服务于乡村产业发展,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本支持。
进一步改进技术供给,不断巩固乡村产业振兴的技术基础。当前乡村产业振兴依然受制于农业生产技术、天气预报技术、互联网技术等技术瓶颈。开发并推广新型农业生产技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农村产业振兴必将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要加强对中长期天气预报技术和超短期天气预报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智慧农业工程,强化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相关投资主体掌握必要的营销、管理、金融、法学等知识,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基础。通过制度供给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建立“三权分置”格局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组织形式提供发展的制度空间。进一步改革财政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产业振兴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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