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也体现在我国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各个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的新战略部署和对“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要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就要以务实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其中,积极促进城乡资源交互流动是重要举措。
要用足政策引城市资源入农村。十九大报告明确了两项重要政策:一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只要能够用足这两项政策,就可以争取更多的城市资源流向农村。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解除了城市资源投向农村后可能产生不确定性经营前景预期的后顾之忧,为城市资源流向农村提供了更好的制度环境,保障了农村各种产业项目经营主体稳定性至少能够再多持续三十年,而长期稳定的经营主体又是资源投入“安全性”的基础保障,它可以使得资源投入后的经营前景在法律产权上具有“确定性”。其次,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解读为农村对城市资源的开放程度空前提升,只要用足这一政策,不仅可以使城市资源所参与的涉农项目的经营范围得到进一步的拓展,经营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丰富,而且还能使得“土地入股”“土地流转”等多种盘活农村资源的手段获得更广阔的运作空间,提高城市资源投向农村后产生合理回报的概率。用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就可以进一步开放农村市场,为城市资源流入农村提供更多机会,在共赢的基础上对城市资源产生更大的吸引力。
要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农村实现资源配置效率腾空间。有足够的增量资源投入的同时,还需要对其进行最有效率的配置。这就需要城市资源在流入农村的同时,也要有更适合城市发展的农村资源流向城市。例如,农村流向城市最常见的资源就是更适合城市发展的人力资源。《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有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里落户,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进行转移。他们的转移势必会为城市资源入驻农村腾出必要的空间,使得农村的土地、山林等资源能够更好地与城市资源相结合,从而实现资源的效率配置;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城镇规模扩张,而是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治理水平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也就是说,新型城镇化导致的结果一定不是“逃离农村”,而是城市资源和农村资源在以实现“资源效率配置”为目标前提下的自由有序流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实质上就是对城乡之间资源以实现配置效率为核心的交互流动行为的一种加速,只要城乡资源加速交互流动并实现配置效率,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也将会更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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