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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业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8-01-24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业是治蜀兴川宏伟蓝图的一块重要拼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推动人民生活质量再上新台阶。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必须着眼于人民群众现阶段的需求,而推...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业是治蜀兴川宏伟蓝图的一块重要拼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推动人民生活质量再上新台阶。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必须着眼于人民群众现阶段的需求,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则是改善民生的重点。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越来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取得初步成效。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代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制度规范基本成型,相应的保障机制逐渐完善。与此同时,现阶段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还存在着结构不均衡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为推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遵循普惠性、多元性、特色性和精准性四项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治理机制。
 
普惠性原则。包括领域和阶段的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根本性要求,围绕从出生到死亡各个阶段和不同领域,以涵盖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以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为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发展需求提供制度性安排。
 
多元性原则。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蕴含着多元性内核,主要体现在其制度安排上。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要求必须由政府担当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性责任,由政府来统筹协调各方事务。同时,为了发挥公共服务的效率性,必须重视市场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形成工作合力。
 
特色性原则。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业必须立足省情,彰显四川特色。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上,不断调整优化,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和相应标准,响应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配套政策和法规,规范实施流程,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四川范式。
 
精准性原则。目前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已取得相当成效,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必须瞄准关键领域和关键群体,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比如,要将其与脱贫攻坚工作衔接、与人民生活质量提升紧密关联,将基本公共服务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精准倾斜,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广大群众能共享发展成果。
 
任何社会的根本问题在于它如何能够以公开的方式有效地管理自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同样遵循着这一道理。纵观国内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和相应的发展经验,应该具体分析特定的社会环境后制定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具体有以下建议——
 
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协调省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府供给和公众需求之间的关系、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通过协调省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对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激励和约束,缓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动力不足的问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高低研判,除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总量,也取决于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数量质量与公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匹配,能够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公众需求结构之间的搭配。推行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相合作的PPP模式,将政府、企业和个人有机联结起来,可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型伙伴关系。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运作,强化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激励机制,则有利于向公众提供总量更丰富、质量更优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着眼关键领域,全方位提供财力支持。必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健全财权和事权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根据各类公共服务的内容和特点合理划分省、市、县(区)、乡各级政府所需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针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的现状,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农村地区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面向长远发展,建立特色人才培育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人才规划,将人才资源规划摆在基本公共服务治理体系的突出位置,尊重不同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之间的特点,制定人才规划时考虑其相应的灵活性。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出现的人才结构失调问题,对基本公共服务人才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使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公众需求相结合。鼓励人才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流动,培养一批有志于服务基层的人才队伍,并在待遇等多方面进行倾斜,保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人才的培育与发展。
 
加强监督问责,形成运行的闭合回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督问责机制必须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应覆盖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过程全环节。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督主体,扩大公众、非政府组织、媒体和政府自身对公共服务的监督,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运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财政资金转移支付运行的基础上,建立公开透明的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管理体系,定期公布基本公共服务的运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状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预算的依据,形成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管理的闭合回路。强化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督的主体责任,建立公共服务的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机制,降低外部风险性,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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