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其对于改善社会民生、激发社会活力和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激发。在西方语境下,政府购买服务的功能旨向较为单一,即通过改革传统官僚制以优化公共产品供给。相较而言,现阶段我国发展的多元诉求和复杂特性,决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应是复合性的,承担着多重功能。
优化公共服务效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过去,我国政府控制着社会管理和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但政府和市场同样面临失灵的困境,因此需要社会机制来填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之间的缝隙。对于不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如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可以在政府引导下交由社会力量来完成。这样既能提高公共服务效能、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又使政府从大包大揽的重负中解脱出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促进政社分工合作,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体制是国家在社会领域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反映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关系。在“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背景下,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体制具有内在的结构性缺陷,抑制了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这样的行政性治理体制一度发挥了不可或缺的过渡作用,但面对现代化和社会转型引致的社会服务新需求、治理结构新变化时,显现出一些深层次弊端,难以发挥原有功能。构建新的社会治理体制,迫切需要政府逐步从操作层面退出,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部分职能科学、适度地转移给具备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形成有序分工、协同合作的新型政社关系。
培育民间社会组织,激发基层社会活力。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必然是多元共治的,民间组织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既生产公共服务、传递社会福利,又促进个体组织化、增强社会凝聚力。政府购买服务的兴起表明,政府开始向社会让渡发展空间,逐渐赋予民间组织资金、职权和相对平等的主体地位。在此过程中,社会组织之间为了积累社会资本而形成良性竞争——以优良的社会服务获得社会声誉,再以良好社会声誉获得政府资助和社会捐款;民众的需求得到了更好满足,体验到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整合与自我治理。
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构建新社会服务体系。计划经济时期,几乎所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工作都由政府实施,是一种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模式和社会服务体系。面对改革以来涌现的一系列新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群社会救助、老年群体社会照顾等问题,传统工作模式和服务体系在不同程度上已经失效,难以关照弱势群体的利益、弥合利益分化失衡,以及重建社会信任与社会凝聚力。所以,发展以有效传送社会福利、建构和谐社会关系为己任的专业社会工作就成为一个必要的举措。而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仅有助于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也可以倒逼行政部门改善服务质量,从而形成一个更加人本、高效、契合民众需要的新社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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